發布時間:2021-07-28 | 瀏覽:12408
緊急通報:7月23日6點40分許,廣德市開發區瑞旭攪拌設備有限公司在建廠房發生腳手架倒塌,造成3名建筑工人被埋,后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原因調查及善后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
工作場所中安全隱患通常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的不安全行為。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之心、安全意識,敢于向不安全說不。
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狀態包括自身的與工作場所附近他人的。
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自己工作中和工作場所附近他人工作中所涉及的設備設施及物體。
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主要指場所的溫度、濕度、通風、換氣、照明、粉塵、氣味、噪聲等。
管理的不安全行為主要是違章指揮。
為了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做到【八不傷害原則】:
嚴格按照規章制度的要求開展工作,時刻保持警惕之心,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堅決落實以下九不原則:
?不清楚安全隱患的設備不去碰
?不清楚安全隱患的物料不去摸
?不清楚安全隱患的場所不進去
?不具備上崗條件的工作不去做
?不在精神狀態不良的情況下強作業
?不酒后作業
?不藥后作業
?不疲勞作業
?不***違紀作業
在工作中***麻痹大意、僥幸心理,積極、認真參加單位舉辦的各種安全生產培訓活動,確保自己掌握和牢記單位內與自己有關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己辨識風險的能力。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
對違章指揮的行為有權拒絕 |
第五十四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
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時,有權停止作業 |
第五十五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每個人的生命都非常寶貴,珍惜他人的生命如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堅決履行:
?不要隨意觸碰或操作他人的設備設施
?不要與工作中的他人聊天、追逐、打鬧或嬉鬧
?不在他人工作場所逗留、大聲喧嘩而影響他人工作精力集中
?不要移走他人工作崗位上的任何標識
?不勸他人操作不清楚安全隱患的設備、作業
?不勸他人觸摸不清楚安全隱患的物料或物體
?不勸他人進入不清楚安全隱患的場所或地帶
?不誘導他人心存僥幸心理作業
?不告知他人不正確的作業程序或方法
?發現工作場所存在不安全因素,在自己撤離場所的同時要第一時間告知相關的同事
?發現他人存在有不安全的行為,要及時給予提醒和制止
?發現他人工作狀態存在異常時,要及時給予提醒制止
?發現他人崗位存在有安全隱患,要及時給予提醒,引起他人的重視與注意,***安全隱患
?發現他人設備存在有安全隱患,要及時給予提醒,引起他人的重視與注意,***安全隱患
?發現他人工作場所有安全隱患,要及時給予提醒,以便其能第一時間撤離
?遇到他人請示或詢問,在自己不懂的情況下,實話告知他人自己不懂,不要胡亂告知
?要積極、主動與他人分享自己所掌握的正確、規范的安全生產知識或技能
?不因自己***違紀作業而給他人造成傷害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
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時,有權停止作業 |
第五十五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在工作中,要時刻注意工作場所附近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警惕心,***麻痹僥幸心理,比如:
?對于違章指揮的情況,要敢于拒絕,以避免貿然作業而造成傷害
?工作場所附近有***違紀的作業,要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防止他人***違紀作業而傷害到自己,若不聽勸的情況下,要第一時間上報避并及早遠離***違紀作業的場所
?發現存在有不安全行為的同事,要及時給予提醒,若不聽勸的情況下,要第一時間上報并及早遠離其
?發現運轉的設備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情況,要及時提醒責任人予以處理解決,并遠離該場所
?發現存在有不安全狀態的物體,要及時上報,并遠離該場所或按照操作規程的指引處理恢復到安全狀態
?發現工作場所附近安全警示標識存在不足的情況,及時提醒相應的責任人,予以糾正,若不聽勸的情況下,要第一時間上報并及早遠離該場所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對違章指揮的行為有權拒絕 |
第五十四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
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時,有權停止作業 |
第五十五條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
在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者,要提醒他人遵規守紀和制止他人出現的故意傷害自己的行為,所以我們必須做到:
?提醒他人不要***違紀作業,
?提醒他人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要求,
?提醒或規勸他人遠離危險場所
?發現他人工作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比如安全標識脫落、聲音異常、氣味異常等,要及時給予提醒
?發現他人精神狀態異常時,要及時給予提醒
?發現他人行為異常時,要及時給予提醒規勸和制止
?發現他人佩戴的勞動防護用品存在異常時,要及時給予提醒糾正
?發現他人穿戴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要及時給予提醒糾正
必要時予以上報,避免他人出現任何的安全事故。
?其次,遇到險情或異常時,在確保自己安全的同時及時提醒、幫助他人,以確保他人安全。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第五十九條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
在工作中,很多安全事故都是源于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導致的,所以,我們必須做到:
?對自己工作中使用或操作的設備設施,一定要嚴格按照設備設施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或操作設備設施,防止因***違紀使用或操作導致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給他人使用或操作時留下不安全因素;若在自己操作不熟練的情況下,不要貿然上機操作,而要多向師傅請教,直***自己熟悉熟練為止。
?其次,不要動用或操作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內的設備設施,以防止自己不清楚操作要求,導致設備設施出現安全隱患,給他人使用或操作帶來不安全因素。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在工作中,我們務必要保持工作場所內的工作條件滿足要求,不要隨意破壞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比如溫度、濕度、照明、通風換氣、有毒有害物的濃度等,所以,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堅決做到:
?不要隨意動用工作場所的任何標識
?不要隨意關閉工作場所的任何設施
?不要隨意打開工作場所的任何?;?/span>
?同時,發現工作場所內的溫濕度設施、照明設施、通風換氣設施、?;?、安全警示標識等存在異常情況時,要第一時間上報,并提醒現場人員做好相應的防護或撤離場所。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對于工作中涉及到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說明書)、作業基準書等,在沒有得到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不要私自更改、涂抹任何內容包括版本/狀態、正文內容等,以避免他人由此誤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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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對于工作場所中的任何安全警示標識,我們必須做到:不涂改、不移動、不破壞、不更換、不拿走;
同時,發現工作場所的任何安全警示標識,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相應的責任人,必要時提醒工作場所的所有人要注意。
2021版《安全生產法》條文對照 |
作業前必須要清楚具體情況 |
***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
嚴格遵章守紀 |
第五十七條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
主動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
第五十八條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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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鋼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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